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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刻胶的保存温度和储存条件

发布:2022-03-16 20:21,更新:2024-05-18 10:00

光刻胶对光敏感,在光照或高温条件下其性能会发生变化。光刻胶在储存过程中会老化,因此通常保存在防光的棕色玻璃试剂瓶中(部分电子束胶由于对紫外波段不感光,有可能直接使用白色塑料瓶包装),冷藏保存,并且紫外光刻胶只能在黄光(λ> 500 nm)下进行处理。通常一款光刻胶的失效日期和建议的存储温度会标注产品标签上。如果保持在这些温度下,未开封的光刻胶将稳定到有效期(通常是生产后的2年,视产品不同略有不同)。通常光刻胶销售时会有一个承诺有效日期,这个日期往往会小于瓶示质保期。需要区分。
温度:对于绝大多数紫外光刻胶而言,通常建议的保存条件是5-10℃下保存(除制造商要求的特殊保存温度外)。如果未打开的瓶子在低于温度的条件下(例如,在5 – 8°C的温度下与建议的10 – 18°C的温度相比)存储,则可以使一些光刻胶,在超过其有效期限外还可以保持光刻胶的特性并使用。
如果频繁打开光刻胶试剂瓶会导致溶剂蒸发,光刻胶会增稠并因此产生较厚的膜。对于膜厚为1.4 µm的光刻胶,仅损失1%的溶剂就已经导致4%的膜厚,因此带来的影响是需要更高的曝光剂量。所以建议按照实际使用的量进行购买相应包装规格的光刻胶。

如果已经购买了较大包装的光刻胶,可以分装在干净的小瓶中,减小光刻胶开盖次数,大瓶子应该密封好并保存于冷藏室中。另外,小瓶光刻胶可以使用锡箔纸包裹,并备注好相关信息存储。瓶子的清洗步骤:①丙酮(去除有机杂质);②异丙醇(清洗污染的丙酮残留物)。挥发较慢的异丙醇会破坏光刻胶,因此在装入光刻胶之前必须保证瓶中无异丙醇残留。

试剂瓶的选择:只有合适的塑料(无染色的特氟龙,无增塑剂的HD-PE)或低钠玻璃容器可用于储存、转移和分配光刻胶。光刻胶分装后到使用前,根据粘度的不同,建议等待几个小时,以便引入的气泡能够脱气,从而避免在在涂胶时出现气孔等缺陷。

稀释:稀释光刻胶会加速光刻胶的老化,因此建议合理计算使用稀释胶的量,按需求稀释,避免出现浪费。另外,稀释应该尽快完成,避免引入颗粒污染物。Zui后和分装一样,稀释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引入了气泡,需要用过静置一段时间,让气泡逸出后方可使用。

从冰箱中取出后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立即打开瓶子,因为空气中的水汽会凝结在过冷的光刻胶表面,后续会形成气泡等缺陷。因此打开之前,应将瓶子在室温中自然恢复至室温再打开瓶盖。

对于显影液:水溶性显影液应该防止冷冻,即使偶尔的非极端存储条件也并不会导致显影液失效。有机显影液,请按照瓶示存储条件存储。对于一些对温度感的有机溶剂如二甲基亚砜(DMSO)的熔点刚好低于室温,所以可能会在较冷的房间里冷冻。解冻可能需要几天时间,但解冻后产品仍可照常使用。

对于添加缓冲试剂的氢氟酸(BOE),在较低温度的环境下易结晶,当然这取决于氟化氢浓度。 解冻后BOE任然可以使用。但是由于这些小晶体在几天后仍然存在,它们会沉淀在基片上并形成颗粒,所以处理时必须小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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